高雄市政府社會局辦理補助業務涉及公職人員利益衝突迴避法補助資訊公告
主旨:公告高雄市政府社會局長青綜合服務中心辦理補助社區照顧關懷據點辦理多元主題活動實施計畫
補助法令依據:高雄市政府社會局長青綜合服務中心補助社區照顧關懷據點辦理多元主題活動實施計畫
公告事項:
一、受理申請期間:
(一)據點多元化活動方案:須於當年度11月15日前檢附補助計畫書(附件一)提出申請。
(二)政策性補助方案:須於當年度11月15日前檢附補助計畫書(附件一)提出申請。
二、補助項目:將評估申請單位所需之必要性支出後酌予補助所需項目。
三、資格條件:高雄市補助型社區照顧關懷據點(含設置巷弄長照站)。
四、審查方式:採書面審查。
五、補助金額上限:
(一)據點多元化活動方案:每案最高補助1萬元。
(二)政策性補助方案:將評估申請單位所需之必要性支出後酌予補助。
六、全案預算金額概估:140萬元。
七、其他補助須知事項
提醒事項:
申請人/申請單位如為公職人員利益衝突迴避法第2條及第3條所稱公職人員或其關係人者,應主動於申請文件填具「公職人員及關係人身分關係揭露表【A.事前揭露】」,如未主動表明身分關係者,主管機關依同法第18條第3項規定,可處新台幣5萬元以上50萬元以下罰鍰,並得按次處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