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雄市113年銀髮婚頌禮讚活動簡章
一、目的:慶祝113年重陽節,提倡敬老崇孝文化及家庭價值,鼓勵建立美滿家庭,彰顯幸福高雄意涵。
二、主辦單位:高雄市政府社會局
三、承辦單位:高雄市政府社會局長青綜合服務中心
四、協辦單位:高雄市政府原住民事務委員會、高雄市各區公所
五、活動時間:113年9月24日(星期二)14:00-16:00
六、活動地點:漢來大飯店(巨蛋會館)9樓國際宴會廳(高雄市左營區博愛二路767號)
七、參加對象:凡夫妻之ㄧ方設籍高雄市滿6個月(需於113年3月24日前設籍),符合下列條件且未曾報名同一項婚別者,其婚別說明如下:
(一)紅寶石婚(限原住民身分報名):結婚滿40年且夫妻一方具原住民身分,即民國73年12月31日前結婚者。
(二)金婚:結婚滿50年,即民國63年12月31日前結婚者。
(三)金鋼鑽婚:結婚滿60年,即民國53年12月31日前結婚者。
(四)白金婚:結婚滿70年,即民國43年12月31日前結婚者。
八、活動內容:
(一)以婚頌佳偶2人搭配陪同親屬(至多2人)參加。
(二)欣賞優質歌舞表演,歡度重陽佳節。
(三)享用精緻宴席,重溫浪漫溫馨婚禮情懷。
(四)領取活動紀念品,感受滿滿祝褔。
九、報名日期及名額:自即日起至113年8月2日(星期五)止,預計110對,額滿為止,逾期恕不受理。
十、應備文件:
- 請附夫妻身分證正、反面影本,以確認設籍狀況。
- 請附結婚證書影本或出具記載結婚日期之戶籍謄本,以確認結婚年齡,若無上述文件者,則以子女年齡推估認定(須附可資認定資料影本)。
- 若為原住民報名「紅寶石婚」者,請附可資認定身分之文件影本。
十一、報名地點:
- 高雄市各區公所社會(經)課
- 高雄市政府原住民事務委員會
- 高雄市政府社會局仁愛之家
十二、注意事項:
(一)請勿報名同一項婚別(如已經參加過金婚者,請勿再報名,需等結婚滿60年再報名金鋼鑽婚)。
(二)參加活動之佳偶,限開放最多2名親屬陪同。
(三)佳偶與陪同親屬於活動當日將安排於同一葷食/素食桌用餐。
十三、本活動主辦單位保有最終修改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