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學生志工

    高雄市政府社會局長青綜合服務中心
    提升高齡志工靈性照顧與青銀人力互助計畫

    112年7月12日高市長青服字第11270219700號簽奉核准

    一、 依據行政院110年9月27日院臺衛字第1100185964號函修正之高齡社會白皮書(核定本),有關一、增進高齡者健康與自主、1-2強化高齡者心理健康、1-2-2提升高齡者靈性照顧,及市府社會局112年3月10日高市社工字第11232183500號函辦理。

    二、目的:在高齡化社會趨勢下,長青綜合服務中心、鳳山老人活動中心與五甲老人活動中心提供長者退休後休閒活動場域,並運用志願服務人力,以長者服務長者,為使志願服務人員於中心服務時能有更深層的體驗與成長,可提升高齡志工靈性照顧,感受生命的意義及自我認同,達成自我實現,並促進青年與長者之互助交流,增進代間溝通,特訂定本計畫。

    三、主辦單位:
    高雄市政府社會局長青綜合服務中心(以下稱長青中心)
    高雄市政府社會局鳳山老人活動中心(以下稱鳳老中心)
    高雄市政府社會局五甲老人活動中心(以下稱五甲中心)

    四、實施期程:每年度1月1日起至12月31日止。

    五、辦理地點:長青中心、鳳老中心及五甲中心。

    六、辦理方式:
      (一)「靈性照顧」課程
        1.參加對象:長青中心、鳳老中心及五甲中心志工。
        2.辦理場次:於長青中心、鳳老中心及五甲中心之志工在職訓練中導入「靈性照顧」相關課程,各中心每年度分別至少辦理1場次,共計3場次。
        3.課程內容:靈性照顧課程可包含自我面對與認同、感到放心無牽掛、親友情感支持、感到良心自在、感到生命有意義、自我價值實現、宗教信仰的實踐及接受死亡並為生命續航作準備等相關內容。
        4.經費來源:由各中心年度預算辦理。
      (二)「青銀人力互助」方案
        1.參加對象:設籍本市或就讀本市國中以上至研究所在學學生。
        2.申請方式:由申請對象填寫申請表(附件1),經各中心審核資格後通知服務。
        3.服務地點:長青中心、鳳老中心或五甲中心內各空間或外展服務。
        4.服務內容:依各中心實際分派內容為主,主要為空間值班、服務來館民眾、協助處理庶務性事務、文書工作及環境整理等。
        5.服務時間:依各中心開館期間為準,平日為每週一至週五08:30-11:30、13:30-16:30,如有特殊活動者另訂之。
        6.申請方式:
          (1)申請期限:申請者須於服務前7個日曆日前提出申請,逾期恕不受理。
          (2)申請方式:由申請者本人填具申請表(請上網下載:http://senior.kcg.gov.tw/),以傳真、E-mail或紙本郵寄至各中心,並於傳真、E-mail或紙本郵寄後以電話方式確認,依申請先後次序受理(聯絡方式如附件2)。
          (3)報名人數:長青中心每時段不超過3人為原則、鳳山中心與五甲中心每時段不超過1人為原則。如額滿將安排其他時段,並由中心審核後通知。
          (4)申請後如有個人因素需請假、延期、取消服務者,請於服務時段開始前事先電話告知,如無正當理由或其他不可抗力而於服務時段開始後未報到者,1年內不再予以受理申請。
          (5)服務須知:
            A.服務均為無給職(無發給誤餐費或提供保險,請參加學生注意自身安全)。
            B.每次值班請確實簽到簽退,遲到早退者將不予核發當次服務時數。
            C.服裝儀容應以整齊輕便為原則,如勿穿著拖鞋或奇裝異服等。
            D.值班時,請勿處理私人事務,例如滑手機、飲食等。
            E.不遲到不早退,無法值班時請務必提前告知請假。
            F.若無法配合服務規範,或服務狀況不佳,經調整服務內容後仍無法勝任者,視狀況取消服務資格,1年內不再予以受理申請。
            G.依申請表服務時段完成服務後,即應填寫並繳交「青銀人力互助方案心得單」1份(附件3),未繳交者不予核發全部服務時數證明。
        7.服務期間如遇有任何問題請立即向志工督導或職員反映,並遵從其指示,如不遵從指示或服務形象不佳,得立即解除職務,申請者亦不得要求核發服務時數證明。
        8.每次服務時間3小時,最低總服務時數須達6小時始得核發服務時數證明,並由各中心於服務結束後開立。

    七、本計畫奉核後實施,修正時亦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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