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獨居老人服務

    為掌握本市獨居長者之需求並提供適切服務,結合在地社區民間服務單位進行獨居長者需求評估,並依需求分級提供不同頻率之關懷訪視、電話問安、生活協助、就醫協助、餐飲服務及社會參與等多元化服務,藉以降低獨居長者孤單感,維護其在社區生活中應享有之尊嚴、安全與基本權利。

    • (一)服務對象:以實際居住於本市之65歲以上(含原住民55歲以上),並符合以下條件者
      • 1.一人獨居。
      • 2.同住配偶年滿65歲。
      • 3.有同住者,但同住者無照顧能力。
      • 4.經評估需關懷之老人。
    • (二)服務內容:針對訪視所得資料評估老人之個別需求,並結合民間慈善團體分區視需要提供下列服務:
      • 1.電話問安
      • 2.關懷訪視
      • 3.轉介相關單位依其需求提供餐食服務、居家服務、陪同就醫、居家護理、居家環境修繕或安裝緊急通報系統及緊急安置等服務。
    • (三)通報方式:可撥打本中心免費通報專線0800-095-785
    • (四)承辦單位:教保課,洽詢電話:7710055轉3325、3352、3351、335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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